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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油一体化设备应技术**、性能优良、质量**、成熟稳定、经济合理适用,经隔油设备排出的含油废水满足规范CJ343-2010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》中三级排放标准,应满足动植物油含量100mg/L,悬浮物标准满足≤.300mg/L,且达到当地污水排放标准,确保环保验收通过;
1)隔油一体化设备控制箱采用一控二的方式,主要元器件应采用施耐德/ABB/西门子等同等品牌。水泵通过控制箱实现液位自动控制、自动切换功能、现场手动控制和控制室远程控制的功能,其中正常液位控制、超高水位液位控制采用应不锈钢连杆式浮球开关,水泵运行过程中要求能够记忆开启,每次启累计运行时间短的水泵,延长水泵使用寿命;
2)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的控制均应具有现场水位自动控制、就地手动控制两种控制方式,实行二级管理。
3)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、内设停泵水位、**台启泵水位、第二台启泵及报警水位共三个水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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